广西河池市陈氏随车吊装服务

河池吊车司机不可触碰的四个“雷区”

发布时间:2024-05-10

一、玉林吊车翻车事故  (1)超载  自行式动臂起重机的起重量是随着起重臂的倾角变化而变化的,《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》指出:“起重量和起重臂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”,又规定“起重机械禁止超负荷运行。” 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所吊物品的重量估计不清,或对安全注意不够而超负荷运行,使起重机失去稳定而造成“翻车”。  (2)支腿  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 发生翻车这类事故的根本原因是:支腿接触的地面软硬不一,造成支腿不均匀下陷,如1973年9月18日,一辆16T轮胎汽车起重机吊装一接收器,由于地形低洼有水,前轮停在100mm*100mm的木排上,后轮停在钢轨上,四个支腿各垫在一个枕木上。  起吊一个直径为10m的接收器,起重臂在额定起重量为2.5t的位置上,指挥人员说重量只有1t,**、二次试吊正常,第三次起吊,造成“翻车”事故,后来查出原因是支腿不在一个水平面上,加之超重导致的。  预防支腿下陷的主要实施如下:  支腿必需支承在平坦而坚实的地面上,一般应使用垫板。  支腿不能支承在挖方地基附近,防止滑坡。  支腿不能支承在各种埋设物(地下管道,地下工程的出入口处)上,防止塌陷。  (3)回转过快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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